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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精是一种能够赋予食品香味的混合物,采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经精心调配而成,主要有液体、粉末、微胶囊、浆状等多种剂型,适用于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食品。那么,食用香精在商标中属于第几类呢。
从知协商标网的商标查询工具我们可以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食用香精属于第30类——方便食品。
【3001】 -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 茶、茶饮料
【3003】 - 糖
【3004】 - 糖果,南糖,糖
【3005】 -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 面包,糕点
【3007】 - 方便食品
【3008】 - 米,面粉
【3009】 -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 谷物膨化食品
【3012】 -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 食用冰,冰制品
【3014】 - 食盐
【3015】 - 酱油,醋
【3016】 -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食用香精
【3017】 - 酵母
【3018】 - 食用香精,香料
【3019】 - 单一商品
途径一:通过商标局官网自行注册商标,但是自行申请注册手续十分繁琐,等待时间也很漫长。
途径二: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在商标注册顺利的情况下,注册商标需要16个月的时间。
途径三:直接购买转让商标,直接到正规的商标交易平台购买一枚商标。买商标只需要7天,就能使用商标。如果大家要找寻此类商标可在线免费咨询商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