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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商标申请注册环节和商标使用过程中,“搭顺风车”、“恶意抢注商标”事件频发。遇到这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事件,我们应该怎么合理合法的处理呢?接下来河北知协-哈米米商标转让平台为大家整理了依法维权怎样化解商标被恶意抢注的问题方法。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在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内,被抢注人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进入异议流程。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抢注商标的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当对方属于恶意抢注商标,那么被抢注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当天起5年内,向商评委提出宣告该商标无效申请。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抢注人若是自己没有产品,只是以高价转让或是授权为目的注册商标。可直接举证来证明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三的申请。
诉讼是确权最终方案,可以去法庭向恶意抢注者提出法律诉讼。但通常涉及到的商标诉讼主要都是已经注册的商标专用权问题,对于未注册商标保护范围也是有限。
综上所述,商标被恶意抢注,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进行挽救。若是这过程中,您不了解办理流程、信息收集不准确、准备的材料针对性不强的话,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此为您推荐河北知协商标转让平台,一键下单后,一对一专业顾问全程专业服务,帮你拿回属于您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