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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吃店是2002年开张,现在都已经经营了十多年了。最近有老客户告诉我说,附近新开了一家和我的店名一模一样的小吃店。于是就前去看,发现的确如此。上前和对方理论,对方却告诉我说,他已经注册了商标,还受法律保护,还说以后我不能用这个店名,否则告我侵权。”像类似于这样的商标抢注案例在日常生活并非个例,而是频频发生。抢注者抓住一些商家知识产权薄弱的软肋,抢注别人苦心经营多年的店名,以此谋取个人利益。那么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呢?下面河北知协-哈米米商标网教大家三种应对方案。
方案一: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阻止被抢注商标注册成功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当我们发现,我们被抢注的商标正处于初审公告的三个月的公告期,那么我们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如果我们异议请求得到了商标局的支持,那么商标局将驳回抢注人的注册申请。我们最终就能达到阻止被抢注商标注册成功。具体商标异议要走哪些法律流程,我们可以查看商标异议申请流程相关文章。
方案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商标无效申请
当对方属于恶意抢注商标,那么被抢注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当天起5年内,向商评委提出宣告该商标无效申请。这种方案主要阐明对方明明知道他人的商标,却为了谋取自身利益,故意抢先注册他人商标这一事实,最终得到商评委的宣告该商标无效的支持。
方案三: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三”的申请
如果抢注我们的商标的人,是职业商标抢注人。即对方注册商标不是自己使用,而只是待价而沽,从中谋取利益。这种情况下,我们收集对方注册商标后连续三年期间没有使用商标的相关证据,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抢注商标的申请。商标撤三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的直接手段!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提出撤销的商标一定是商标核准注册之日满三年才行!了解更多商标撤三的知识,大家可以查看商标撤三申请相关文章。
综上所述,当我们苦心经营的店名,如果他人抢先注册商标,也不是必须放弃自己的店名,我们可以通过以上方案来“争”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店名。然而,由于办理商标相关事宜都需要严格商标法律程序进行,涉及到的商标专业知识较多,建议最好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提高商标申请成功率。